宋修竹因保管不善,将草宅集建(91)字第040350134号(证书类型:集体土地使用证)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,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(继承人)宋光明
2026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