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建飞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东发园林小区-17号-501的威高国用(2008)第15-97号(证书类型:国有土地使用证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郑建飞
2026年5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