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路-1号附4号-202B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公告
发布日期:2026-05-26  14:42 访问次数:信息来源: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:[ ]


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权利人

坐落

不动产登记证明

1

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

深圳路-1号附4-202B

T200714363

特此声明

声明人: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       

 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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