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玉梅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丹东路-6号-402的威高国用(2002)第136-30号(证书类型:国有土地使用证)、威房权证字第s0018883号(证书类型:房屋所有权证)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吴玉梅
2026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