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书或
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
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鲁(2017)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12902号
姜炳训
不动产权证书
371002006002GB00029F00160054
南竹岛小区H区-5号-404
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6 年 9月14日